我于4月22号在泽天下购买了三期3号楼的一套房子,在前期询问的时候,销售人员说是70年的产权,从拿地开始即从2008年开始。购房合同很多,我在签合同人员的指挥下签完了合同,由于要备案,我们并未带走合同,等合同备案回来,却发现房子的使用年限是2008年4月30日至2074年3月2日,即年限为66年还不到。我想问一下是怎么回事?售楼处是否存在欺骗行为?我该怎么办?
胡凤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