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我想问下现在工资要求我们上九点下九点,每周单休,而且还没有加班费,基本工资在本市最低工资保障以下,还把防暑降温等揉在基本工资里,还要求我们下班打卡,为了防止员工投诉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市的最低工资为1680/月。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由用人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如果合同约定的是最低工资,那么扣除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实际支付的工资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如: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等。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最低工资、工时制度及加班费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到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12333电话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们无法在此受理,敬请谅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