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一名普通教师,最近补发17个月工资,请问这17个月的工资,为什么要算在一个月里面扣所得税呢,这样一算大概要上2000多的税,请问为什么不平均分到各个月份里面?补发工资属于各月收入,应该纳入每个月的工资中去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的解释我们不能理解。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们是天津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补发工资纳税问题建议您咨询用人单位或税务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