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本人头像的电子照片,就近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社保卡的申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在街道办理的,可以到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河东区九经路25号)一楼办理申领手续。另外,中国银行、建行及中信银行的一些网点有即时办卡业务,因篇幅有限且不了解您的具体位置,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2、凡已在天津市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个人,在办理积分落户等各种相关社会事务中需要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均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就近分中心个人参保缴费证明自助终端开具《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政策规定,具有我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在社保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城镇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符合规定的农籍职工(指在我市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的或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并按月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的农籍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在我市灵活就业的,可以在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可由本人到户籍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缴费;非本市户籍的,可由本人到最后一次在我桑哦参保缴费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缴费。农籍职工是否能补缴失业期间间断的保险,政策没有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人力社保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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