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1在泉州路小田烟酒买的饮料(蓝莓果珍)小玻璃甁的。也没多买,给孩子买的。孩子没喝两口,说难喝。我就放在冰箱里了。05.02我想起喝了,喝完一瓶,才想起看生产日期,一看吓一跳。有效期是2013.01.10.心想多亏孩子没喝,自己难受点也能担待。
我希望大家再买进口(吃的)食品时,一定先看生产日期,也希望商家给顾客一个保障(过期食品不要再卖了,坑人那!)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工商武清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工商武清分局回复如下:我局执法人员于2014年5月9日对泉州路上的两家小田烟酒店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蓝莓果珍,和您所提供的联系电话联系始终无人接听。今后我们一定加大巡查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