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贾女士"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责成公安分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公安宝坻分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人口管理办公室核实相关情况并答复。经核实,贾女士2009年4月购买水岸兰亭小区一套住房办理了蓝印户口,2012年7月转为红印户口。为方便工作生活,贾女士将水岸兰亭的住房售出,在潮阳花园小区又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在此居住,已与买主签订了买卖协议,暂未进行过户。现贾女士申请将户口由水岸兰亭小区迁往潮阳花园小区。
根据相关户口迁移政策,居民名下有合法房产,落户地以现居住地为主。经调查若存在贾女士一家在潮阳花园小区生活居住的事实,可以办理户口迁移。需要携带房屋产权证、买卖协议、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到派出所办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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