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申长虹副局长:
您好!
我是天津市眼科医院白内障科的一名医生,我院的张悦、黄婉荣两位副主任医师,医师执照没有在我院注册,都长期出诊、做手术,严重损害病人利益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
特此反映,请给予查处。
李林网友:
您好,我们将以二次答复形式回复您提出的问题。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局
2014年5月12日
李林网友:
您好, 由于邮件中的内容未涉及两人的行医时间和行医科室等具体信息,根据举报内容和平区卫生执法人员对天津眼科医院内名为张悦、黄婉荣的执业资质和近期行医情况进行了调查。
张悦、黄婉荣两人均持有《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耳鼻喉科专业,执业地点:天津市眼科医院。张悦的《医师执业证》发证日期为2014年4月8日,黄婉荣的《医师执业证》发证日期为2013年12月5日。
现场检查时,张悦、黄婉荣两人未在岗,检查该院从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的电子门诊日志,未见张悦、黄婉荣的门诊出诊记录。院方称两人均为新调入该院职工,目前尚未进入该院临床工作,医院同时出具了关于张悦、黄婉荣工作情况的书面说明。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