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在宁波工作,2014年2月份离职,2014年4月份入职新单位,新单位给办理了社保,我打算将之前的社保转移过来,现在有以下问题请教:
1、外省社保转入天津是否有时间限制,比如失业几个月或者参加工作几个月内?
2、宁波社保局方面表示,可以将医保和养老保险转移过来,天津这边也是可以接受并续接这两种保险吗?之前有种说法是只能转移养老保险,不能转移医保,所以在此确认一下,谢谢!
3、我的户口在宁波,户口不在天津是不是不给办理社保?
尊敬的网友:
您好!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在津参保缴费后可以将外省市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转移到天津。
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前,到参保地社保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参保,提出接续转移申请。新就业参保地社保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划转等相关手续。
医疗保险的转移手续:您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现参保地社保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原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原参保分中心审核后出具《参保凭证》和《信息表》,将其寄给现参保地社保。
具体请您咨询参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