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玉涛:
门窗改造收费有下列依据:
1、 按照国家住建部建科【2008】95号《关于进行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十三条“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社会投入、受益居民投入等方法解决”的要求。这其中明确了自愿改造的居民作为收益人,应进行一定投入。
2、 按照河北政办[2010]25号《关于河北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中要求“要采取政府筹措一点、部门支持一点、产权单位投入一点、受益百姓拿出一点、市里奖励资金多争取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与节能改造任务的完成。
3、 国家建设部建办科函【2012】75号印发的《既有居民建筑节能改造指南》第三章11条提出“节能改造也需要居民与并承担一定费用”的要求。
4、 根据设计要求,本次改造门窗综合单价已超过每平方米300元。为了尽可能地减轻居民负担,遵循自愿参与改造的原则,采取由居民承担改造门窗面积计算,每平方米30元费用,其余由国家补贴的办法,实际上居民的投入不足10%,大部分费用政府承担。
特此回复。
河北区建委
210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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