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申请公租房规定租房合同必须在13年12月31日,多一天也不能申请,这种霸王条款导致目前不能租到短租房屋。选房公告的时间一拖再拖,时间一改再改,最近一条新闻报道称14年年底入住,是什么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希望相关部门的不作为的官腔收敛一下,多为群众着想一些,今年7月房子租期将至,希望政府帮我找一套短期租到的房子居住
陈曦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4月3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