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我们举报了位于金海岸公寓2-1602的非法办学机构—蕾朗教育。
该机构非法无证无照经营,也没有办学前班的资质,虚假广告误导家长把孩子送去,没有安全保障!连续几日,我都在等待回复,可过去10多天了,也没人处理,难道政府不管吗?恳请政府严肃处理!
张健您好:
接到您的投诉,我局相关科室干部第一时间前往举报点,经查,该举报点有工商教育咨询照,但无办学资格。在执法过程中,非法办学机构人员不但不配合执法人员行使公务,还动手打人,后该机构负责人道歉。现教育局已责成其停止非法办学行为。
河北区教育局
2014.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