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的父母今年60多岁,他们都是当年的下乡青年,如今他们的户口还在外地人在天津租的房子,下乡的地方也没有房子,我户口的和我的公公婆婆在一起,请问这种情况我的父母可以在津申请公租房吗,或是可以享受其他一些政策吗?谢谢!
刘红霞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准入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二)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单人户)。
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我局相关部门电话23394500咨询。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