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丽区球悦家园公租房的居民,五月份一年一度的公租房年审马上又要开始了.按照规定我们应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去办理年审,并提供当年申请公租房时所需的全套基本资料和上一年度的银行收入证明.
我认为如此办理手续繁琐.资料年复一年重复提供毫无意义,且公租房居民与户籍地长期人户分离,户籍地机关对其家庭情况并不了解,监督审核形同虚设.而且公租房居民大多是中老年人出行不便,回户籍地办理往返十几公里甚至几十公里实在困难重重!况且有的户籍地机关因为当地的公租房居民很少而忽视该工作导致年审办理不及时,给居民带来不应有的麻烦.我去年就曾因此办了两次年审.
因此我建议把年审交由公租房物业管理部门办理,这样即可取得监督居民家庭情况和居住情况,又能解决老年人的办理年审出行不便的困难.另外我们在当初申请公租房时已经提供了基本资料,只要房管机关保存就无需反复提供,只要把上一年度的银行收入证明提供出来就可以了.
贾春丽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4月30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