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行李箱是0.34×0.55×0.25m,明明不足您们规定的0.6立方米,为什么要收费.你们还在狡辩电话也给您们留下了,我什么不核实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们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4月30日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2013年7月5日18:30分,乘坐707路打行李票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按照规定,行李超过0.06立方米,应购同程车票一张,您反映所携带的行李尺寸为0.34*0.55*025,未达到购行李票标准,由于您未能提供车号,我们将对全体驾驶员进行教育,要求严格执行购票标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5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