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区市容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指挥协调中心与区综合治理“机动三轮车”指挥部办公室进行联系并核实解答。区综合治理“机动三轮车”指挥部办公室在4月30日上午与您进行了联系,经了解,您的户籍为外省市,目前租住在西于庄街中嘉花园社区,从事快递服务行业,车辆为您本人所有。关于您咨询的电动三轮车回购事宜,2013年9月底、2014年2月底至3月3日、2014年3月3日至4月16日三个时间段(目前,红桥区登记补漏工作已经停止,各居委会、街道不再接受任何车主的补登),您因个人原因都未到居委会、街道进行登记(补登),同时,您无暂住证、无居住证,也不能提供租房协议,按照市综合治理机动三轮车的相关政策,您的车辆也不具有登记(补登)的资格,此情况区指挥部办公室已经向您说明,区指挥部办公室还建议您自行尽快将车辆处置,以免“五一”后上路被查扣罚款。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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