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的是关于【“人户分离”儿童 三种方式解决】中的第三种,【3.跨区县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且确有实际困难,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这个问题。我的情况如下:孩子的户口在东丽区和姥爷在一起,实际居住在河西区小海地,所住房屋户主房本都是孩子的爷爷,因东丽区拆迁可以分房子所以不想迁户口到河西区,但是又不能回东丽上小学,【在东丽区就得和姥爷住,但是姥爷有精神疾病,对孩子的影响不是很好】,看到人户分离三种解决方式中的第三条,想问问我这种情况可以在河西小海地所居住房屋划片的小学报名入学吗【或是河西小海地的任何小学】,具体都怎样操作,麻烦回答的越详细越好,谢谢了。
尊敬的“王”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