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芥园街办事处)
隆春里26号楼27号楼,两栋小高层里面有两辆报废汽车,停放几年了,一直不使用,看似报废了。前些天有关部门贴了条子,迄今车依旧停放,业主是不是熟视无睹啊。
两辆报废汽车,一辆无牌照。红车看似有牌照,但轮胎以瘪,放置好几年了根本不使用。本来就很小的空地,是否有悖公德意识呢?
希望有关部门不是贴了条子就完事了,公共面积是大家共享有的,有多辆车无可厚非,但是闲置的不使用的,长期占据车位,又不处理,且遮挡住户的采光,就显得不合适了。
我们希望尽快看到有关部门行动起来,齐抓共管,落实到实处。将其清理!期盼!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芥园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街道城管科、街道综合信访科、居委会通过与派出所会同安华物业公司查找车主,现情况如下:一辆红色夏利车因车主不在本市且该车并没有报废。一辆白色依维柯无牌照汽车已联系到本人,称该车为单位车辆已报停,牌照已上交,此车没有报废,其称可以向单位汇报请示拉走或卖掉。芥园派出所将继续与红色夏利车主联系研究处理办法。白色依维柯正在查找其单位以便进一步开展工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