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你好!
我是一位74岁孤身老人,住河北区幸福道嵩山里一幢老楼,因上下水道年久失修,水截门都已锈死不能正常使用,隨时都有漏水跑水危险,好不容易盼来了市政府改造老楼的惠民政策为老楼住户免费更换上下水道。但是,我们二楼一家住户在登记时签名同意更换,但在施工时却出尔反而又不同意更换了!为此,我们楼上住户都不给更换了!
1, 二楼户主是天津五金供销站的一位退休的党员领导干部,反悔不让更换的理由是: 自来水管子在家里装修时用木板包了起来,換水管子需要拆掉,一是麻烦,二是再修复会造成经济损失,我与他协商,修复所花的钱我们愿意给予补偿,但他仍不同意。请问: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为了一已之利影响其他群众利益,这合适吗?
2, 我向施工人员咨询有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他们说在技术操作上有办法,但是必须由上级领导批准。为此,我们呼吁:
1, 请有关主管领导火速下来,现场看看帮助解决。
2, 建议发挥街道办事处作用,让他们专人负责参予这项关系民生的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让市政府这一民心工程惠及每一户公民。
急盼回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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