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的基本工资必须涨到1680吗?如果不涨?员工可否到劳动局去告公司呢?,看到后请回复到我的邮箱内,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自4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500元调整为1680元。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是最低工资标准,那么用人单位应及时调整工资。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之处,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