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农民"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朝霞街道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根据宝坻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规划,曾多次征用朝霞街道(原高家庄镇)土地,有些村民受利益驱使,在被征用的土地上抢栽树木。区政府于2010年3月15日下发公告,明确指出,抢栽树木属于违法行为,朝霞街道也多次对有抢栽行为的村民予以劝阻和制止,并于2010年11月组织了大规模的清除非法地上物的集体行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013年11月起至今,朝霞街道为配合中关村项目区建设,再次进行地上物清点和赔偿工作,此次工作采取的政策是,凡属于2010年公告之后栽种的树木均被认定为抢栽,不予赔偿。承包土地的农户可以提供承包合同予以证明,也可以举报,一经查实,坚决不予赔偿。
网友反映村干部私下签订假合同的事情,朝霞街道通过调查和公安部门的介入,已经予以查实,并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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