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青区政府招聘的劳务派遣制的长期临时工,我们没有公积金,我们也曾咨询过单位领导,领导说像我们一样的长期临时工在西青区有3900多人都没有这项福利,区里也不会给我们上公积金。
我想请问像我们这样的劳务派遣制员工,国家有规定单位必须给上公积金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上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对于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都属于公积金建立范围之内。如果单位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的行为,职工可以携带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证明到区县管理部办理投诉登记,我们会根据您提供的证据进行核实。更多问题请详询12329,并欢迎您浏览我们的网站:www.zfgjj.cn。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