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将户口由学校集体户口签回老家,
现在在天津一家文化公司工作一年,并计划长期在天津居住和发展。
请问,我是否能够再将户口签回天津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
当我买房之后集体户口是否可以落到我的房子上,怎样才能落到房子上,成为独立的户口?
以上两个问题答案为否后,我是不是只能通过买房获得蓝印户口?(积分制为最后选择)
关于《天津市高职院校外省生源毕业生再进落户工作实施办法》中,本市高职院校有集体户口,毕业2年内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准予在天津落户。这一行字是否属实,落户流程为怎样?
尊敬的“小胖”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