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社保局领导好:
天津市2014年推出居住证积分入户政策,为了解决优秀外来工作者的户口问题,本来这是一项很好的民心工程。但是我在办理积分入户的过程中,办理工作机构领导王处长告之我的社保投保公司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不是一个公司,无法办理,让我投诉塘沽社保分中心。经过和本公司工作人员了解,告之塘沽设保分中心要求渤海石油下属的分公司这边投保需要统一的出口。给天津市12333社保中心打电话咨询,告之2012年,国家出台了新文件,凡是据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给员工直接交社保,也就是说跟哪个公司签的合同,就是哪个公司交社保,不允许以第三方的名义给职工交社保。但是塘沽社保分中心,没有执行国家的法律,造成我们无法办理居住证积分入户的事宜。请领导给予解决,督促塘沽社保分中心,按照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执行。不能因为塘沽社保分中心不执行国家法律,造成我们一个小职工无法办理积分入户的事。谢谢领导给予帮助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来件后,我局非常重视,经与塘沽社保分中心联系后,现答复如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积分申请人应提供与劳动合同相对应的缴费证明。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申报缴费而造成职工不能申请入户积分的,劳动者应要求用人单位直接为其申报缴费。塘沽社险分中心会积极配合单位参保缴费工作。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