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单位已经搬迁至津南区了,我们单位员工都已经在津南区买了商品房了,就是想以后能在天津参保,能否把在原参保地的社保关系转至天津,以后等退休后享受到天津的退休人员相关工资待遇?是否还有能自己主动缴费补齐一些需要在天津参保的所有社保费用,(本人年龄为45周岁)。
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满意的答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在津参保缴费后可以将外省市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转移到天津。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人员,在津参保缴费不能办理跨省保险转移,应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确认待遇领取地。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