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于上周在汉沽认购了一套商品房,预付了定金,约定于月底前付清全款。
前两天,天津市忽然出台蓝印户口新政策,5月31日起停办蓝印户口。同时说:“现有的持蓝印户口人员,在考察期满经复验合格可以继续按原规定办理天津常驻户口。”
我的问题是:
1、“现有持蓝印户口的人员”是什么意思?只有目前已经拿到蓝印户口的人在期满后才有资格办理正式户口吗?
2、我如果在这几天交清全款并且办理完成购房的全部手续,开始申办蓝印户口,那么像我这样在新规定出台后才取得的蓝印户口在将来考察期满并且复验合格,可以办理天津常驻户口吗?
请求区相关部门给予明确的回答,急盼!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议您拨打滨海新区人口服务中心人工服务电话4000910110(须在工作时间内拨打)进行咨询了解。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201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