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2013年9月在天津武清区买的房子,2013年12月底取到的购房合同,契税发票,但是房子要到2015年7月交房,现在蓝印户口政策2014年5月31日要取消,在这之前要取到房产权证才有蓝印户口,房产权证是什么东西呢?我是否需要取得什么证明到时候才能办理蓝印户口?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武清分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武清分局回复如下:
目前没有接到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停止办理蓝印户口的通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