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领导,您好,我是滨海新区某企业的员工,我单位于2011年通过土地出让取得建设用地,开始建设厂房及办公楼,现处于进行房地产初始登记阶段,但是我公司的土地证上标明有效期是2011-2013两年时间,现已过期,请问贵局,我公司现在应该把土地证的有效期续期,还是在完成初始登记后取得一个新的房地产权证,以及土地证过期对我单位现阶段有何影响,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解答我的问题,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议您直接向新区规国局反映具体问题及咨询政策,联系电话66223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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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政府
201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