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爱人在2014年4月10日在天津中心妇产科医院剖腹产子,4月14日办理出院手续,因为我爱人有医保,让我一星期之后去到出院窗口办理医保结算手续,我想问一下天津滨海新区社保中心,都需要哪些资料?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定点医院按生育保险有关规定向有关分中心或医疗保险结算中心申报,个人与医院结算本人应承担部分。个人与医院结算所需材料请您咨询医院医保科。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