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工商北辰分局领导非常重视,责成被举报地辖区工商所果园新村工商所处理此事,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果园新村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欲与您取得联系,以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但经核实您所留联系电话为空号,最终未能与您取得联系,了解有关举报的详细情形。
在此情况下,执法人员于2014年4月15日上午到您反映的延吉道立禧酒店斜对过的烟酒店进行核查。经查,该烟酒店登记名称为天津市付士峰烟酒店,主体资格合法,营业执照号120113600152796,食品流通许可证号SP1201131350001775。其在售香烟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天津市公司统一配货,配货单位营业执照号120000000011421,能提供送货单据。在售青酒、牛栏山二锅头由天津市北辰区陈东起食品店进货,进货单位营业执照号120113600029220,食品流通许可证号SP1201131150007665,能提供进货票据,其在售津酒、皖酒、王朝等能提供进货票据。
综上所述,分局未在您反映的延吉道立禧酒店斜对过的烟酒店(天津市付士峰烟酒店)发现出售假冒烟酒的行为。由于您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分局无法将有关情况向您进行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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