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08年在单位开始缴纳保险,后于2009年5月辞职,个人也未缴纳,致使养老保险中断了1年半的时间。2010年10月上班开始缴纳保险。后又换工作致使保险中断1个月。如今,在现工作单位缴纳保险,并签订的无固定期合同,不打算更换工作。之前2次中断的,未缴纳的养老保险,如何补缴?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具有我市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可以到存档地的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城镇个人的养老保险,在正常缴费的情况下可以将失业期间间断的养老保险补齐。
如果您还有其他人力社保政策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