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和平区卫津路乐福里6-7-102居住,我的邻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居住的阳台侧面以我的阳台侧壁为墙私自盖住房,我的阳台侧壁是玻璃窗,他的房子严重影响了我室内采光,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致使我在自己房屋里居住感到极其不安全,他占有了公共有地我已有。
房主均为医科大学职工,我们无法沟通,敬请相关领导协助解决为盼!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