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3岁,带一个女儿12岁,再婚,老公自从和我结婚后就和我住娘家,娘家也是一个偏单(公产已买产权),孩子姥姥跟孩子舅舅住,姥姥和我和我女儿还有我弟弟,一共4口人在一个户口本上,我老公户口与父母在一个户上,房本是公产房,房主是公公的名字,父母住一个老偏单,孩子舅舅当时结婚时,我父母卖了2套老房子给他在假日风景买了一套140平米的房子,我父亲已过世2年,现在我母亲与我弟弟在未经过我同意的基础上,把我现在居住的房子卖了,卖房款我一分没见,我母亲让我在2014年6月底腾房,我没见过买房的人,我母亲要我自己去申请公租房住,说卖房的钱她留着看病,我与我老公名下都没房子,我们俩收入也不高,社保断了好几年了也没有钱交,我月工资1800,老公工资2200,请问我能申请公租房或经济适用房吗
周文超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4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