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14年2月取得天津市蓝印户口(河北区),错过了天津市中考报名时间,无法参加2014年天津市中考,只能9月份转学到天津市上高中。目前我们孩子的情况是:现在在河北省一所省重点中学上初三,直升实验班,初、高中连读,不参加河北省中考,9月份在原籍这所中学的高中部直接建立高中(电子)学籍,我们9月份让孩子转学到天津上高中,请问教委负责人:现在转学程序已精简化,像我们这种情况怎么个转法?请在这里给一个明确说明,不要给个电话让我自己问,一些教育术语也听不懂,谢谢!
张女士网友:
您好 !
截止目前,我区还未接到市教委有关2014级天津市普通高中蓝印户口学生转学政策的文件。
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2013级天津市普通高中蓝印户口学生提交转学手续的通知》精神,天津市普通高中蓝印户口学生在办理正式转学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蓝印户口册首页及学生本人页的户口复印件一式两页(户口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以前);
2.交纳城市建设费发票复印件两份;
3.学生在当地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学生在当地的中考成绩单;
5.原学籍校开具的学籍证明信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信;
6.《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籍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
河北区教育局
201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