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于2014年3月19日到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参保时间为2013年12月到2014年4月,共5个月。后来,我已找到工作,并且单位从4月份开始给缴纳五险。根据打12333电话咨询得知:单位可以从4月份开始缴纳保险,但是在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的参保时间不能更改。办理方法是:在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退缴4月份,退掉个人在红桥区缴纳的4月份这部分之后单位即可缴纳4月份保险。
产生问题如下:第一,我在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时候,得到答复是红桥区不受理单月退缴,即不能退缴4月份,只能全缴或全退。随后,我又咨询了12333,得到明确答复是可以单月退缴,并且询问了我的同事,她在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过单月退缴。为何红桥区可以不予受理?不进行单月退缴?如果红桥区不办理4月份退缴事项,单位是无法缴纳4月份保险的。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第二:所在单位要求在4月20日之前办妥档案等相关事项,才能缴纳4月份保险,红桥区规定在红桥区参保的人员只能在完成缴纳并且26号之后才能提档案。如此情况,造成我无法及时提取档案,单位就无法给我缴纳4月份的保险。这个矛盾能否解决?
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以人为本,不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造成这件小事无法解决,给我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希望能及时妥善的处理,以便单位能给我缴纳4月份保险。希望能从速解决,以解我燃眉之急,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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