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2010年起社保卡中个人帐户部分可直接在医院看病时刷卡使用,但是我在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东丽区妇幼保健院看病时,医保支付一部分,剩余的钱都是现金支付,但实际上我的社保卡个人账户里有1000多元的余额,想咨询一下为什么不能使用个人账户里面的这一部分。
尊敬的网友:
您好!自2010年1月1日零时开始,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个人医疗消费。个人账户资金支付范围包括:起付标准;个人自负比例部分;增付部分;最高限额以上部分。
如果您还有其他人力社保问题,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