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如今越来越年轻化,但目前工资明显低于社会生活的标准,我想问一下,社工的津贴什么时候能够变成工资?什么时候能给社工上公积金?毕竟从事这个这个职业的人群也需要买房子结婚吧。既然国家想发展这个职业,我想应该正规化,职业化,把人才留住,否则人员流动性大怎么能建设好一个社会服务队伍呢?还有,社工虽然也是在国家非盈利部门工作,但是并没有任何编制,一个队伍,一个职业的建设应该需要国家的支持和关爱。请问,什么时候能给社工一个正式的编制?社工服务百姓,很多时候加班加点,但是没有任何加班费,请问这样是不是违反劳动法?我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明确的回答我所咨询的问题,不要打官腔。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咨询收悉,我们将尽快回复您。
天津市民政局
张先生:
您好,关于您咨询社工待遇问题,我们已知悉,感谢您。依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社工站是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的专业服务机构,它们不是政府部门,也就不存在正式编制问题。因为居委会成员和社工站工作人员承担了一部分政府下沉的事务性工作,所以政府给予居委会工作人员一定的生活性补贴,而不是工资。
20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