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之前就职北京某部队医院,于2013.9.30办理离职手续,之后护士执业注册证书在原单位存放,由于2013.12.31是执业注册的最后期限(每5年一注册),本人拿到证件时已过期,未能及时办理延续手续,4月在天津某单位就职,天津卫生局要求先在北京办理执业延续才能变更,但原单位说不给办理延续,因为已经离职,现在天津不接收,北京那边还不能延续,想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想重新在天津注册可不可以
兰海燕网友:
您好,我局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您留下的电话号码一直无人接听,请您拨打市卫生局医政处电话23337727进行咨询。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卫生局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