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同学宋小波于2012年5月购买长安客运面包车,我当时在他的公司打工,他提出用我的身份证购买(我是本地身份证,他是外地的),我没多想,就同意了,当时由购买人(即我同学)刷卡购买。我于今年(2014年)年初离开该公司,可由于限购我无法正常将车辆过户给他。自买车至我离开公司期间,该长安汽车一直是公司使用,从未给我使用过,现在我想将车辆关系转移给他,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责任,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请有关同志帮忙解答,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因您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故无法了解您的详细情况,希望您留下确切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