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房管局领导,您好
本人在三个月前通过我爱我家中介购买了一套南开区的二手房。
目前交了定金2万, 中介费大约1万
另外由于房子是公产房,我们又需要贷款,所以把产权买为私产,大约2万,我们买方出的。
现在我们想不买房子了, 钱是否能退, 中介部分, 房管站部分,房主部分分别是否能退。
我们退的理由是:
当时买的时候, 房主说交易结束后,3个月内搬走,然后他买了房子后就把户口迁走。当时我们认为他利用这3个月的时间买房,所以我们当时认为人走之后户口也就走了。
现在通知我们去房管站迁合同,我们想给房主附加一条:1年内把户口迁走, 否则赔偿我们10万元。
现在房主不同意添加这个条款, 我们就认为他可能根本就不想搬走,因为他没有第二套房子可迁。
我们就想和中介,业主协商解决, 但他们的答复都是他们1分钱不退。
我认为这这个问题上我们三方都有责任, 所以损失应共同承担。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能要回来多少钱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