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尚佳新苑业主,物业将我们小区的地下车库中许多空间出租给个人,用于储存货物,造成车库脏乱、外来人员多,请问这种出租的房屋是否有相关部门管理,并且因为用于存货,工作人员有时吸烟,使我们倍感担心,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其他业主电话咨询过派出所,答复是不属派出所管理。应该是什么部门管理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并将尽快进行回复。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4年4月
您好,留言收悉。收到您的留言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此问题已由南开区物业办调查答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