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父母居住在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弘基天城小区内,因父母年事已高,身体不好,经常需要去医院就医。后来小区楼下成立了一所社区医院,当初有了这所社区医院我们全家还感到很高兴,认为这是便民的一项服务。本以为至少不能解决疑难杂症也能救个急,但是目前遇到几次这样的问题,感到很不爽。
1、去年社区医院按照上级安排曾为社区部分人群设立了病历档案,并承诺提供定期上门量血压等等免费义务医疗服务,但迄今为止,只来了三次,其中只有一次是他们主动上门的,其他两次是我们家人自己要求的。
2、还有一次因为我父亲不小心手破了,因家人担心感染,找到社区医院求助能否做消毒处理,但社区医院解释说没有消毒药品和用具。
3、今天上午我父亲在家中感觉有些不好受,家人想让社区医院上门再量量血压,可社区医院以上午门诊病人多没有时间为由拒绝了,后来家人发现十一点多时里面没有病人了,大夫都在里面坐着,也没人主动联系我们上门看看。
鉴于此,我想问问,既然成立社区医院是便民服务的举措,但作为居民我们在关键时候却没有享受到便民的待遇,成立这个医院的意义何在?既然成立了不但没能为居民服务,还给我们添堵,还不如没有,社区医院连基本的消毒工具和药品都没有这符合常理吗?既然不具备基本医疗条件和设施,还能称之为社区医院吗?我非常不解,请卫生局领导解释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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