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有关领导:你好!
我是天津南开区三马路隆翔嘉园小区业主,因楼上房子被房主(河北保定税务局工作)和物业公司出租给我爱我家房屋中介,变成了群租房有三年多,因楼上将2室变成九室,居住人多,导致我的房子多处漏水,电路损坏,经常掉闸。卫生间漏得屎尿均下,臭气熏天,至今卫生间不能安装电灯。房子多处墙体开裂,楼上的地热暖气漏水。
经多次报110和物业公司,楼上业主当着110警察的面保证将群租房清走后就给我修房,13年底到2014年初,经多方努力终于清走了群租房,楼上房主出售该房。我的房屋损毁情况物业经理葛某和楼上业主均同时多次来我家查看,楼上业主还拍了照。物业公司经理葛某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与楼上业主私下达成协议,物业葛经理帮助卖房并将楼上业主赔付给我的修房款拿走,扣下至今不给我。态度恶劣,不讲道理。我多次找他解决无果。
因吵闹无法正常居住,我家多次外出租住,费用很大,同时也加重了我的血压心脏病,加之房子损坏严重,没办法我只能停交物业费,至今停止缴纳二年的物业费。房子修好了,不臭不掉闸了能按电灯了,我就交物业费。
希望有关领导帮助我讨要赔付的维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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