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06年取得的《物业管理员》证书 现不慎丢失 请问如何补办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并将尽快进行回复。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4年4月
尊敬的网友:您好,留言收悉。收到您的留言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颁发《物业管理员》证书不属物业办职能,应向该证发放部门申请补办 。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