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路伴山人家3号楼101的业主把房子出租给开饭店,我们住在楼上,油烟呛鼻,蟑螂往上走,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和物业联系,物业说管不了,有营业执照,请问,居民住房能当饭店用吗,工商局怎么会给办正规营业执照吗,食品质检局能管吗,希望政府部门给予解决,给老百姓一个好的生活环境,上回反应完了说给解决,怎么那么长时间过去了,饭店依然照旧。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已将您反映的情况转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您也可以拨打该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滨海新区政府
2014-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