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88年提出因病辞职,1993年后补办养老保险15年,现在正在开办公司,现在58岁如果我上养老保险1:是可以补缴吗,2:是我可以62.3岁办退休吗.3.是我88年以前已经工作18年+9年是27年工龄,这样的历史问题怎么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1992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计算,按照政策规定,对参加工作后,因辞职等个人原因造成工作间断,以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最后一次参加工作时计算。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且按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为我市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休并按月享受养老金,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之处,建议您拨打人力社保热线12333详细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