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于3月20日所投诉的关于房屋产权的问题,房管部门已给我打过电话此事与房管部门没有关系,我们的房屋没有任何相关手续只是在东姜井大队有登记,所以房管部门没有办法管。是中北镇政府和东姜井大队的问题,不外乎就是钱的问题。本来燕宇小区41-42号楼应该有产权的,但当时东姜井大队欠了开发商的钱(开发商是红桥区的),开发商不配合所以产权一直办不下来。时间已过去了11年,东姜井大队对当初的承诺也不否认,就是不舍得花钱兑现他们的承诺,每当中央开两会他们都会把居民召集起来告诉大家你们不要往上告了,三个月之内准给你们办,一次一次的等,等来的都是杳无音讯。我们被他们欺骗了N次了。现在再找他们,他们说大队该出的钱好办,开发商不好办,按说此事都是东姜井大队给耽误的,所有的责任都应由他们负责。他们要出钱没有办不成的事。在走投无路之时,我们只有向区领导求救。我们坚信上级领导会将此事妥善的解决好,因为人民的公务员要为人民办实事。敬请上级领导尽快监督办理。
以上所代表的是燕宇小区41-42号楼小产权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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