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今年40岁,从1997年在天津异地工作10年左右,10年这期间,由于个人原因保险有中断过两三年没交上。2007年他又转至天津一家公司工作至今,现在想把这些保险关系转移过来,不知道具体怎么办。另外想问,如果这些保险不转接到一块,以后领取养老保险金会有什么影响?需要不需要本人亲自去办理(异地公司离天津有2000公里地)?相关手续有哪些?请相关领导帮帮忙,指条明路,非常感谢!望批复为盼!注:还未取得天津市户口。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电话联系告知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在津参保缴费后可以将外省市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转移到天津。
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前,到参保地社保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材料。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参保,提出接续转移申请。新就业参保地社保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划转等相关手续。
医疗保险的转移手续:您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现参保地社保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原参保地社保分中心,原参保分中心审核后出具《参保凭证》和《信息表》,将其寄给现参保地社保。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