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交警北辰支队领导接到此件后高度重视,责成秩序科会同双口大队抓紧调查落实:
经查,您所述地点的违法停车场位于玉兰苑西门与奥园新城后门之间,紧邻环瑞南路、辰康路,此处地点不属于联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管辖,确属违法停车场。实为居住在奥园新城小区一名无业人员私自设置,支队秩序科与双口大队多次对该地点违法停车发放告知单,通知车主此地属于违法停车场,不要在此地停放车辆,在此基础上,加强违法停车贴条治理力度,并多次寻找该违法车场经营者,但其总是刻意回避,始终未出现配合执法。发放告知单、贴条等方法也收效甚微。此外,《天津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津政令第25号)明确规定,可以对违法经营停车场进行罚款、取缔,但执法处罚后给当事人开具何种罚款凭证并未明确,对我们的执法也造成一定的困难。
为此,北辰支队在加强该路段巡查、治理违法停车的基础上,联系属地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发布公告,通知业主不要将车辆停放在此路段,否则将按违法停车治理。同时,拟请区政府协调瑞景街办事处综合执法部门、公安派出所对该地点违法占道管理亭予以拆除,对经营者进行依法传唤,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北辰支队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上述工作,真正做到还路于民。在此基础上,呼吁政府部门抓紧出台适合现状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由谁执法、由谁处罚,以及处罚后的相关事宜,切实震慑违法停车场经营者。
4月2日下午,双口大队时博泉副大队长联系了您,您对我们的答复及工作表示满意和理解。
北辰区政府
20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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