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正办理辞职手续,单位要求辞职前先开出调档函和迁户口的证明。请问天津市有这个规定吗?如果没地方开呢?档案和户口会放到哪里?影响再迁出吗?
我辞职后打算去做博士后,办博士后手续要求办完后再给开调档函和迁户口,因为博士后不是学校直接招的,需要经过天津市的审批。而且博士后申请表格里,要求填档案存放证明,单位不肯盖章,说辞职后档案就不在这个单位了,但是办手续期间没学校法调档案啊!单位说可以迁到人才市场,但是 迁户口我担心很费时间,耽误我办博士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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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