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伤残等级1—4级工伤退休人员养老金除了按政策正常调整外还要另外再多给一些补贴,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不知今年何时调整,调整幅度多少?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关于调整2014年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23号)文件规定:2013年底前鉴定为工伤一至四级的退休人员(包括退职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补贴:一级伤残60元,二级伤残50元,三级伤残40元,四级伤残30元。调整后工伤补贴与养老金之和低于每月2229元的提高到2229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4日